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08 爱道堂共住规则


  爱道堂共住规则

  佛在世时。以佛为师。佛灭度后。以“戒”为师。舍戒之外。莫由出离。虽有智辩。总成魔外。故僧尼之于戒律。犹车辆之于轨道也。如少违越。立即堕坑落堑。毗尼之道。可不慎欤。今幸为人。闻法受戒。若不乘此反省。精勤学法。一生所办。则一气不来。又披毛戴角去。汝等既受戒已。应当为暗世明灯。作如来使。荷负家业。勿为物质所诱惑。勿为放逸而蹉跎。勿以烦恼无量而不断。勿以众生难穷而不度。各宜精持律仪。上求下化。今为共住之便。特制规约于下。

  ————破根本大戒者。如律摈。

  ————违犯国法者。摈。

  ————不奉行八敬法者。罚摈。

  ————习学外道诽谤正法。谏至三次。再不改悔者。摈。

  ————破口相骂。以至交拳相打者。不分曲直。罚或摈。

  ————二时课诵及坐香或念佛。除病及公务。不到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朔望布萨。及教诫不到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闻犍椎声不依次入众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凡有宾客常住招待。若私留亲友不白常住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不尽职务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服装华美。易招讥嫌。穿著艳色服饰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穿短衣外行及戴小帽散裤脚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坡事均要随众。除病及公务。不到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私募外缘肥己润身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出入不告假销假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高声惊众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大静后任意言笑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面是背非。挑唆彼此者。查出议罚。

  ————吃烟酒者罚。如有病非用酒不可时。要白众许可。违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非时食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如供奉佛制不许供奉之神鬼。及国令取谛之外道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不得与男众来往语言。违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学佛以利人利己发明自心为宗旨。而反提倡邪教宣卷打偈扶乩降神读诵恶经论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妄论时事。擅评知识。不务本业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收留形迹可疑未经家庭许可之妇女。及擅自剃度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错乱犍椎。粗心动气。不受教诫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在殿堂争前退后者。罚。

  ————戏畜鸟兽限制动物自由者。罚。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